长春市气象局

概述

长春市气象局于2005年7月恢复成立,机构规格为副厅级,实行上级气象部门与市政府双重管理、以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。

1百科释义

长春市气象局于2005年7月恢复成立,机构规格为副厅级,实行上级气象部门与市政府双重管理、以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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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9-19 03:41:41